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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划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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